关于做好省级“十三五”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
各市(行署)教育局、教育研究院、学前教育研究会、高校会员单位:
按照《黑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研究会秘书处将对“十三五”科研课题进行结题验收。现就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受理时间、范围
受理材料时间为 11 月 11 日——11 月 29 日。凡“十三五”期间立项并完成研究任务,达到课题研究成果要求的课题,经课题承担单位同意可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。所有“十三五”期间立项课题还没有申报结题的,请按照立项时申报的预计结题时间
进行结题验收。如已立项课题放弃结题,请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,明确提出放弃课题结题申报并说明原因。如需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,可填写“课题延期及变更申请表”。
二、上报材料要求
1.课题结题材料主件一式三份,辅件一式一份。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1、2。
2.“课题延期及变更申请表”一式三份。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6。
3.提交课题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。
4.如结题时的课题负责人或参与者有变动,请先提交“课题延期及变更申请表”一式三份。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6。
三、成果鉴定相关规定
成果鉴定意见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成果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课题,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在《结题验收表》相应位置加盖公章、填写等级、结题编号及课题结题时间。对于成果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课题要退回补充研究。
四、评审费用
每项申报课题须缴纳评审费 240 元,请各市、地在上报材料前将评审费汇至以下账户(汇款请注明申报单位)
户 名:黑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
帐 号:23001868851050514467
报送地址:黑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(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 184 号)
联系电话:0451—84510213
电子邮件:2459707658@qq.com
联系人: 潘老师
附件:1.省学前研究会课题结题的成果要求
2.课题结题材料装订格式
3.课题结题验收表
4.研究报告、工作报告参考格式
5.教育科研报告及撰写方法
6.课题延期及变更申请表
以上附件电子版请至黑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网站下载。
关于省学前教育研究会“十三五”立项课题单位名单请咨询研究会秘书处。

抄送:省学前教育研究会“十三五”立项课题单位。
省十三五课题结题模板.rar